鄂农办函〔2020〕10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农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机化专家团队在服务主管部门决策,促进农机化技术进步和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组织推荐农业农村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成员的函》(农机科〔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农机化专家人才推荐工作函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及规模
本次推荐主要包括推介省级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专家组成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成员、农机化乡土专家等3类专家,其推荐人选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省级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专家组成员。主要面向市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和省直相关单位、科研院所常年从事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熟悉农机产品分类归档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技术权威。各市(州)、省直相关单位和科研院所,每单位按1-2名向我厅推荐,全省拟择优评定30名。
推荐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购机补贴政策、熟悉购机补贴分类归档工作流程、熟悉农机产品投档操作系统、熟悉购机补贴违规行为查处办法等政策规定;所在地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较为规范,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等问题,所在单位支持参与专家组,能够为专家组成员参加相关活动提供差旅费等便利条件。
(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成员。主要面向各县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省直相关单位和科研院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在全省或当地农机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服务带动区域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专家技术骨干,各县(市、区)原则上按1名向上推荐,各市(州)、省直相关单位和科研院所按3-5名向我厅推荐,全省拟择优评定100名。
推荐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行业知名度高,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各相关领域有专长;热爱农机化事业,热心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参与专家组有关活动;所在单位支持参与专家组,能够为专家组成员参加相关活动提供差旅费等便利条件。
(三)农机化乡土专家。主要面向活跃在农机化生产使用一线,在推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农民代表,各县(市、区)原则上按1名向上推荐、各市(州)按3-5名向我厅推荐,全省拟择优评定100名。
推荐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具有深厚“三农”情怀,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对农机化的内涵有深刻认识,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从事农机化生产服务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农机方面的一技之长,比如农机具研发改进、农机操作驾驶、农机故障诊断维修、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服务、农田宜机化建设改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等;热心公益,愿意并善于凭借农机专长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业生产难题,在推动机具创新、引领技术运用、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业绩突出;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地及周边区域有良好口碑,群众和基层干部高度认可,5年内未有严重违法违规或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行为。公职人员、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者不参与遴选。
二、推介程序及有关安排
(一)组织推荐。省级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专家组成员推介人选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成员推荐人选,由县(市、区)推荐的,需报所属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择优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由市(州)、省直相关单位和科研院所推荐的,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乡土专家推介人选需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首推产生,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审核确定。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农机化专家遴选推介工作专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汇总审核各地、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等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向上推荐我省农机化专家人才进入国家级农机化专家人才库。
(三)建专家库。对经省农业农村厅综合评选确定的农机化相关专家,省厅将分别组建省级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专家库、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库和农机化乡土专家库;对经各地推荐但未能报送我厅或未通过省级层面评定的人选,各地可结合实际将其纳入本地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或农机化乡土专家库。
(四)有关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多措并举,积极支持农机化专家人才、团队承接农机化技术推广、统计监测等政策项目,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学历提升、交流研讨、课题研究等教育学术活动,参与各级农机化规划、计划、行动和项目等决策咨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在职称评定、创先争优、奖励激励等方面为农机化专家人才畅通公平参与竞争的渠道。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有利于农机化专家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农机化相关专家推荐人选,并分别填写《省级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专家组成员推荐表》(附件1)、《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成员推荐表》(附件2)和《农机化乡土专家遴选推荐表》(附件3),按照相关程序向我厅推荐上报,推荐表须经推荐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材料电子版请于9月28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报至我厅农机化管理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陈鹏宇 027-87664883
省农机安全监理(推广)总站蔡维18674029566
邮箱:hbsnjhc@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省农业事业大厦2304室(邮编430070)。
专此函。
附件:1.省级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2.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成员推荐表
?????3.农机化乡土专家遴选推荐表
附件1-3:.doc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按要求推荐农机化专家人才的函正文(可编辑).pdf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ywtz/tnyjxhglc_9024/202009/t20200917_29128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