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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保厅解除阜新清河门“环保限批”禁令
2013-12-31 来源: 作者:

  近日,记者从阜新市清河门区获悉,11月28日,省环保厅下发《关于解除清河门区建设项目环保限批的通知》,正式解除对该区建设项目“环保限批”的禁令。

  3月20日,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厂因运行保障措施不到位、不能稳定运行,被省环保厅“环保限批”通报。接到通报后,阜新市委、市政府和市环保局及清河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主管市长挂帅的“解限批促验收”领导小组,根据省环保厅限批通知意见,制订了具体整改方案,迅速整改。他们首先从理顺体制入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制度;同时加强资金保障,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投入480万元作为整改资金。针对运行稳定问题,通过更换安装进水出水口监测设备、建设抗冲击调节池、邀请专家帮助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等提高检测能力,实现水质和工艺的有效控制,最终实现了管理体制规范、资金保障完备、工艺流程标准、设备运行稳定、出水达标排放等一系列环保规范和技术要求。

  阜新皮革产业集群的发展备受全省关注。省环保厅对此项产业实行“严管”、“提标”政策,提升制革项目的环评审批等级,排放污水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在整改期间,清河门区随时上报整改情况,省环保厅积极指派环保专家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极大地加快了整改速度。

  通过整改,进一步优化了清河门区和皮革产业开发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了招商引资软环境,为皮革产业全面升级和开发区内71户皮革企业的生产运行提供了保障。据悉,清河门区将以此为契机,把环保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更加注重引进技术水平高、资源消耗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兴皮革产业项目,实现集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更加强化“环境保护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皮革产业开发区,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记者郑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