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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
2020-09-22 来源: 作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请报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有关材料的通知》(农渔行发函〔2020〕100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农规函〔2020〕64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十三五”期间本地区渔业发展情况,总结要有做法、有成效,突出亮点。

      (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认真梳理研判“十三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渔业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矛盾和短板弱项,并深刻分析产生的原因和根源。

      (三)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渔业工作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区域布局(重点产业、主导品种)、重大工程(行动、计划)、政策措施等。

      (四)对全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方式

      规划编制调研采取实地调研与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由我厅渔业局组织,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安徽省农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具体工作。

      三、调研时间

      组成2个调研组,每组3至5人,于9月中旬前往各市,每市选择2-3个县(市、区)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时间、调研地点由各组自行确定并提前通知到市。

      第一组:调研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淮南市,联系人:黄辉(17755138902)。

      第二组:调研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六安市、阜阳市,联系人:李坦(13966732637)。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1名联系人,并将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市为单位于9月14日前报送我厅渔业局和省农业工程设计院。

      (二)请各市、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的调研内容,认真形成书面材料,以市为单位于9月22日前报送我厅渔业局和省农业工程设计院,同步发送电子版。

      (三)实地调研期间,请相关市提前做好准备,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事宜。调研人员相关费用由调研组自行解决。

      厅渔业局联系人:何银;联系电话:0551-62669110、18956045310;邮箱:415806021@qq.com。

      省农业工程设计院联系人:黄辉;联系电话:0551-62652881;邮箱:156929481@qq.com。

      附件:调研材料提纲(参考版)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调研材料提纲

  (参考版)

      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渔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十四五”期间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形成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渔业种业、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特色渔业区域化布局(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长江禁捕退捕、渔政管理和安全生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投入保障等调研报告。

      一、渔业绿色发展

      生态健康养殖(功能渔业、大水面增养殖渔业、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山泉流水养鱼、设施渔业)、苗种繁育体系(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繁育品种、苗种总量、良种覆盖率)、水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渔业等方面。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

      绿色发展模式、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三品一标”认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生物疫病防控等方面。

      三、渔业水域生态修复

      水生生物保护、增殖放流、渔业资源保护制度、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修复、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等方面。

      四、渔政管理工作

      长江禁捕退捕、渔政机构建设与执法监管、渔业法制建设等方面。

      五、渔业改革创新

      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养殖证制度实施、渔业科技水平(推广适用技术、新品种引进和品种繁育、渔业信息化支撑能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产业扶贫等方面。

      六、渔业安全生产

      七、其他方面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3989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