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科教字〔2020〕3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农业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鲁农科技字〔2011〕8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推荐条件
2020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省丰收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
(一)成果奖推荐条件
1.近3年内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并在省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本次申报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推广的技术或模式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等要求;
3.生产规程符合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
4.具有成果应用证明;
5.推广或创新技术中的有关物化成果符合有关规定;
6.无重复报奖内容;
7.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成果无争议;
8.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法人资格,不超过8个。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20人,其中县及县以下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5%,乡镇农技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30%;
9.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合作奖推荐条件
1.两个及以上系统(其一须为农技推广系统)的多家单位连续3年(含)以上在基层紧密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2.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可持续的合作方式,建立协同推广机制,形成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技术或模式;
3.合作成果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发挥突出作用,得到当地政府和农民的认可;
4.带动区域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对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类似区域具有重要引导和借鉴意义;
5.主要合作单位不少于2个,每个合作单位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人总数不超过20人。
(三)项目主要完成人
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报奖。验收或评价(鉴定)小组成员不能作为所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全省各级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申报丰收奖的,其本人必须注册并有效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其本人信息可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否则,取消其本人授奖资格。凡获得省丰收奖个人荣誉证书的人员,均为省丰收奖主要完成人。
二、推荐办法和指标要求
省丰收奖实行限额推荐。省直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省农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院、中心),省农业高等院校所属独立学院,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项;各市推荐项目的数量不多于所辖农业县(市、区)的数量,每个市属独立法人单位最多申报2项。各推荐单位通过正式文件向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推荐意见。
三、推荐材料
省丰收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省丰收奖奖励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http://124.128.248.206:8081/xmsb/),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验收(鉴定)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经济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通过附件进行上传。各推荐单位即日起使用推荐单位账号和推荐口令(另行通知)进入系统,在指标项目管理中,分别为成果奖和合作奖项目生成指标,为每个项目分配推荐号和推荐口令,按要求组织推荐。
2.纸质版材料。各项申报成果通过省丰收奖奖励系统导出打印,纸质版推荐材料和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主要完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以及通过附件上传到系统的有关材料,要与申报书统一装订。相关表格可从省丰收奖奖励系统信息公告——通知公告栏目里下载。
各推荐单位须报送推荐公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各1份,同时发送项目主要完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
四、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1份请于2020年9月4日前报送至省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
联 系 人:赵海
联系电话:0531-67866132
电子邮箱:sdkjrh@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附件:1.2020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系统使用帮助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fwj/kjc_2296/202008/t20200821_3346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