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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资打假案件详情表(8月份)
2020-09-22 来源: 作者:

  序号

  行政区

  案件名称

  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理方式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

  1

  蓟州

  天津中盈爱农种子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假“远大1号”、假“河农6049”小麦种子案

  天津中盈爱农种子销售有限公司

  接市级通报,在当事人处抽检的小麦种子,经检测真实性不符合,经调查,执法机关依据《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认定当事人经营的小麦种子为假种子。

  依据《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480元;2.罚款15000元。

  蓟州区农业农村委

  2

  北辰

  天津市北辰区春来综合农业服务站经营“浚研18”假玉米种子案

  天津市北辰区春来综合农业服务站

  执法机关在当事人处抽检的玉米种子,经鉴定与标注品种不符。经查,当事人已将剩余涉案种子495袋全部退回,执法机关依据《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认定当事人经营的玉米种子为假种子。

  依据《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元。

  北辰区农业农村委

  3

  宁河

  董兆友销售“猛虎-第一瓜”西瓜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董兆友

  接群众举报称,在当事人处购买的西瓜种子,种植后瓜形不一致,申请田间鉴定,经鉴定,与种子质量无关。经检查涉案产品标签,发现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销售“猛虎-第一瓜”西瓜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违反了《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依据《种子法》第八十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宁河区农业农村委

  4

  宁河

  翟立华经营假农药案

  翟立华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对当事人经营的标称英国沃莱施作物保护(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甲维·虫螨腈,未在国家进行登记和生产许可,为假农药。经查涉案产品共计20瓶,已销售9瓶。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5000元。

  宁河区农业农村委

  5

  西青

  芦国成经营劣质农药案

  芦国成

  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门店内货架上发现过期农药3.2%阿维菌素乳油,经调查,涉案产品共计13瓶,货值156元。执法机关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认定当事人经营过期农药阿维菌素的行为属于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产品;2.罚款2000元。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tzl_13578/xzzfyj/202009/t20200902_3620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