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国、省部署安排,履职尽责、主动出击,围绕12个重点治理品种,扎实开展排查检查,不断强化监督抽检,狠抓案件线索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农兽药超标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筛选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岳池县农业农村局查处岳池县富康养殖专业合作社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莲花白案 2021年10月,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在岳池县富康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抽样,经岳池县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检验发现溴氰菊酯含量超标,判定为不合格。案发后,岳池县农业农村局追回并销毁了该批莲花白。2021年11月,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作出了一、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二、没收违法所得1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武胜县崇盛家庭农场涉嫌销售农药化学物质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南瓜案 2021年8月,武胜县农业农村局对武胜县崇盛家庭农场所生产销售的南瓜进行农药化学物质残留监督抽样,检验结果为氰戊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标准要求,判定为农药化学物质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案发后,武胜县农业农村局追回并销毁了该批南瓜。2021年11月,武胜县农业农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原文链接:http://nyncj.guang-an.gov.cn/zfxxgk/aqsc/2021-12/21/content_f22059bd431c486889a76603166f995c.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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