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财富之母、农业之本、农民之根。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生产关系安排。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土地问题作为我国农村最基础且最为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决定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收入。因此,我国连续出台了各种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不近期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什么是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授权呢?简单来说就是将国务院可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据了解,此次《决定》有8个首批试点省份,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专家认为,此次发布的《决定》兼顾了今年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和长远土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影响:
审批权下放,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很难。
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 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 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基本农田” 和永久基本农田在定义上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概念上前者更强调土地属性的定义,后者 更注重对基本农田的保护。2020 年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强化基本农田的保护,将土地 管理法相关条款中的“基本农田”改为“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不仅有规模指标,而且纳入到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卫星影响和遥感技 术使土地执法监督的时间频率和空间精度得到加强,一旦出现违规占用的疑似图斑,土地 执法监督会马上进行现场核实、并采取措施。
大中城市的用地审批效率将大大提高,有利于刺激经济。
这个决定将国务院审批的 农转用审批权授权给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其实授权的是 100 万人以上人口的 城市的农转用审批权,这意味着占用耕地(非永基、基本)在试点省、市就可以完成审批。 此次农用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有望在较大程度上疏通基建项目 前期实施障碍。此前由于永久基本农田在划分时大都未对基建项目做过多考虑,导致较多 基建项目受其制约而推进受阻。试点省市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川 渝经济带,是我国未来四大城市圈,试点放权也是给四大城市圈更多的土地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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