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至12日,省农业农村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在合肥联合举办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与利用地方标准培训班,全省农业农村、经信、生态环境部门共180多人参加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增权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实施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与利用地方标准,打通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与利用的阻点,为我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实现弯道超车、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出席并讲话或授课。 杨增权指出,《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技术规程》和《秸秆成型燃料清洁利用基本要求》两项安徽地方标准已于8月3日发布,将于9月3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的标准、第一部秸秆成型燃料清洁利用的标准。制定、发布、实施这两项地方标准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贯彻省政府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我省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的硬性任务。实施好这两项标准,可有效解决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与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问题,破解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与利用的环保制约,扫清秸秆成型燃料相关产业发展的障碍,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生产、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意义重大。 杨增权要求,要准确把握减少污染、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的目标方向,确保秸秆成型燃料生产车间粉尘排放指标、厂界环境噪声指标、单位产品成型电耗指标以及成型燃料利用设备热效率指标、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标准要求。要准确把握清洁生产与利用的实现路径,秸秆成型燃料生产、使用过程中禁止添加标准禁用的物质,确保原料清洁;要采用先进设备,破碎、粉碎、成型设备和燃烧设备要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要加强粉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配备除尘、降噪装置。要积极引导企业落实清洁生产与利用措施,新建生产点要按照标准建设;现有不符合清洁生产标准要求的生产点,要按照标准改造生产设施设备;要发挥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按照标准清洁生产与利用的企业。 杨增权强调,各地要针对两项地方标准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标准实施的良好氛围。坚决取消对秸秆成型燃料生产和利用的不合理限制,符合清洁生产与利用标准的,要加大资金扶持,落实现有优惠政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共同推进标准实施。 培训班系统介绍了《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技术规程》和《秸秆成型燃料清洁利用基本要求》两项地方标准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重点指标和实现路径,并邀请相关部门和高校专家从秸秆高效成型利用、生态环境要求、生产利用检测指标及方法等多角度对两项标准进行全方位解读。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zwxxi/53947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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