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展字〔2020〕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鲁粤两省签署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厅将编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山东)汇编》(以下简称《汇编》)。为做好《汇编》编制工作,请各市组织相关生产基地提供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一、《汇编》收录范围 截至2020年7月底,我省由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公布通过认定的生产基地。 二、材料提供内容和要求 生产基地需提供文字介绍和图片两类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字介绍 1.生产基地申报主体简介(300字); 2.生产基地简介(200字); 3.主要产品种类(200字); 4.获得国内外质量认证情况(100字); 5.国内外市场销售情况(200字); 6.详细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及邮编、电子邮箱、企业网址、二维码(公众号)等。 (二)生产基地图片资料 图片要求分辨率达到300万像素以上,原照片尺寸,格式不限,附文字说明。 1.基地申报主体、生产基地图片:3—4张,如厂房(栏舍)、生产基地场景等。 2.主要产品图片:6—8张,如产品特写或处于种植状态的图片。 3.生产加工、质量检测图片:3—5张,如车间生产加工场景、质量检测、视频监控等图片。 4.荣誉称号、质量认证和获奖图片:如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牌证、生产基地牌照、“三品一标”或国际质量认证图片。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请各市核实符合《汇编》收录范围的生产基地名单,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材料征集、汇总和报送工作。8月31日前,将认定生产基地汇总表、生产基地文字图片资料和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农展馆。 (二)各市在提交材料时建立一个压缩包,每个生产基地建一个文件夹,所有图片都要附文字说明,便于编辑使用。 (三)《汇编》编制费用由省里承担,成册后将免费提供给各市和相关生产基地,并通过各类展会、推介会、洽谈会等活动广泛发放。 省农展馆联系人及联方式: 韩述源:0531-67877875、13589063158(微信同号) 李 亭: 0531-67877867、17505312013 邮 箱:liuxiancheng@shandong.cn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认定生产基地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fwj/nzg/202008/t20200817_332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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