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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山东)汇编》的通知
2020-08-17 来源: 作者:

  鲁农展字〔2020〕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鲁粤两省签署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厅将编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山东)汇编》(以下简称《汇编》)。为做好《汇编》编制工作,请各市组织相关生产基地提供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一、《汇编》收录范围

  截至2020年7月底,我省由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公布通过认定的生产基地。

  二、材料提供内容和要求

  生产基地需提供文字介绍和图片两类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字介绍

  1.生产基地申报主体简介(300字);

  2.生产基地简介(200字);

  3.主要产品种类(200字);

  4.获得国内外质量认证情况(100字);

  5.国内外市场销售情况(200字);

  6.详细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及邮编、电子邮箱、企业网址、二维码(公众号)等。

  (二)生产基地图片资料

  图片要求分辨率达到300万像素以上,原照片尺寸,格式不限,附文字说明。

  1.基地申报主体、生产基地图片:3—4张,如厂房(栏舍)、生产基地场景等。

  2.主要产品图片:6—8张,如产品特写或处于种植状态的图片。

  3.生产加工、质量检测图片:3—5张,如车间生产加工场景、质量检测、视频监控等图片。

  4.荣誉称号、质量认证和获奖图片:如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牌证、生产基地牌照、“三品一标”或国际质量认证图片。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请各市核实符合《汇编》收录范围的生产基地名单,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材料征集、汇总和报送工作。8月31日前,将认定生产基地汇总表、生产基地文字图片资料和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农展馆。

  (二)各市在提交材料时建立一个压缩包,每个生产基地建一个文件夹,所有图片都要附文字说明,便于编辑使用。

  (三)《汇编》编制费用由省里承担,成册后将免费提供给各市和相关生产基地,并通过各类展会、推介会、洽谈会等活动广泛发放。

  省农展馆联系人及联方式:

  韩述源:0531-67877875、13589063158(微信同号)

  李  亭: 0531-67877867、17505312013

  邮  箱:liuxiancheng@shandong.cn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认定生产基地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fwj/nzg/202008/t20200817_3327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