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丹凤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夯实农村产权交易政策基础,近日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并印发了《丹凤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版)》《丹凤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丹凤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丹凤县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丹凤县农村集体资源处置办法》《丹凤县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丹凤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交易办法》、《六个办法》)。
《交易办法》对农村产权交易的组织机构、交易内容、方式及程序、交易行为、配套服务、监管和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家庭承包经营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长效经济作物收益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八大类农村产权可纳入平台交易。《六个办法》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农村集体资源处置、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做了规定,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督导镇办农经财务管理制度与平台交易制度有效对接。 《交易办法》和《六个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丹凤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推动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我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线上运行试点、农村产权交易和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