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择优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规范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名录库管理。 一是明确入库服务主体资格。申请进入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主体需为在即墨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获得区级以上表彰的示范社(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具备进入名录库的其他软件、硬件条件。 二是明确服务内容。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小麦、玉米全产业链托管或全程生产托管(含机播、机防、机收等)及单环节托管服务。 三是明确名录库管理及使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建立完成后,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方可从中择优选择服务主体,未进入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不得承担财政资金补助类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 目前,经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信息录入,首批18家社会化服务主体全部纳入名录库管理,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打下基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snzx/dfdt/202007/t20200731_3181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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