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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藏自治区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
2020-07-28 来源: 作者:

  

  2019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组织完成了全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评价以全区60个农业县(区)的663.37万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选取了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全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西藏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区60个农业县(区)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表1),平均等级为8.36等。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2.5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0.38%。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障碍因素不明显,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86.5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04%。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综合生产潜力较高,应补齐短板,确保耕地质量实现提升。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574.3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6.58%。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较恶劣,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表1 西藏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比例及主要分布区域

  耕地质量等级

  面积(万亩)

  比例(%)

  主要分布区域

  一等地

  0

  0

  -

  二等地

  0.05

  0.01

  林芝市

  三等地

  2.45

  0.37

  林芝市

  四等地

  9.79

  1.47

  林芝市、昌都市

  五等地

  30.97

  4.67

  林芝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昌都市、拉萨市

  六等地

  45.78

  6.90

  林芝市、山南市、昌都市、日喀则市、拉萨市

  七等地

  99.34

  14.98

  山南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拉萨市、林芝市

  八等地

  122.13

  18.41

  日喀则市、山南市、拉萨市、昌都市、林芝市、那曲市

  九等地

  128.38

  19.35

  日喀则市、山南市、昌都市、拉萨市、林芝市、那曲市、阿里地区

  十等地

  224.48

  33.84

  日喀则市、昌都市、拉萨市、山南市、林芝市、那曲市、阿里地区

  二、不同区域耕地质量情况

  本次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在全区七地市60县(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如下:

  (一)拉萨市。本次耕地质量评价包括林周、达孜、墨竹工卡、堆龙德庆、曲水、尼木6县(区)。总耕地面积82.05万亩,平均等级为8.92。

  无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1.78万亩,占拉萨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2.17%。主要分布在尼木县。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80.27万亩,占拉萨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97.83%,其中评价为七等的耕地面积为11.90万亩、八等耕地面积为14.51万亩、九等耕地面积为16.47万亩、十等耕地面积为37.39万亩。

  该区域耕地海拔较高,立地条件一般,土壤养分贫瘠,保水保肥能力差,灌溉能力一般。应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灌排条件,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高温堆肥,种植绿肥,着力改善耕层理化性状和养分状况,提高基础地力水平。

  

  图1 拉萨市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二)日喀则市。本次耕地质量评价包括昂仁、白朗、定结、定日、岗巴、吉隆、江孜、康马、拉孜、南木林、聂拉木、仁布、萨嘎、萨迦、桑珠孜、谢通门、亚东17县(区)。总耕地面积221.75万亩,平均等级为8.85。

  无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3.35万亩,占日喀则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1.51%。主要分布在南木林、桑珠孜、亚东、白朗、吉隆、江孜等县(区)。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218.40万亩,占日喀则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98.49%,其中评价为七等的耕地面积为32.84万亩、八等耕地面积为46.37万亩、九等耕地面积为48.81万亩、十等耕地面积为90.38万亩。

  该区域海拔较高,地势开阔,立地条件较好,土壤有机质含量低、耕层薄、养分贫瘠,部分耕地水利设施不配套,生产力水平不高,存在障碍层次、盐碱、瘠薄等障碍因素。应深化全程机械化操作,持续推进有机质提升工程,优化土壤理化性状,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图2 日喀则市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三)山南市。本次耕地质量评价包括措美、错那、贡嘎、加查、浪卡子、隆子、洛扎、乃东区、琼结、曲松、桑日、扎囊12县(区)。总耕地面积156.71万亩,平均等级为8.21。

  无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15.03万亩,占山南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9.59%。主要分布在加查县和错那县。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141.68万亩,占山南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90.41%,其中评价为七等的耕地面积为36.77万亩、八等耕地面积为37.35万亩、九等耕地面积为33.52万亩、十等耕地面积为34.04万亩。

  

  图3 山南市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该区域耕地海拔较低、立地条件较好,有效土层薄,土壤有效磷等养分含量偏低,保水保肥性差,部分田块灌溉条件不足。应调整施肥结构,均衡土壤养分,同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客土改良、培肥土壤、改善灌排田间等措施,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四)林芝市。本次耕地质量评价包括巴宜、波密、察隅、工布江达、朗、米林、墨脱7县(区)。总耕地面积81.15万亩,平均等级为6.01。

  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2.50万亩,占林芝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3.08%。主要分布在波密、察隅、墨脱三县。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57.65万亩,占林芝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71.04%。主要分布在巴宜区、波密县、察隅县、米林县、墨脱县。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21.00万亩,占林芝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25.88%。

  

  图4 林芝市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该区域耕地海拔低,积温较高,雨量充沛,耕地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含量相对较高,但耕地数量少,地块较破碎,有效土层较薄,质地构型差。应推进吧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优化土壤理化性状,使之与相对优异的光温水条件相适应。

  (五)昌都市。本次耕地质量评价包括八宿、边坝、察雅、丁青、贡觉、江达、卡若、类乌齐、洛隆、芒康、左贡11县(区)。总耕地面积108.90万亩,平均等级为8.76。

  无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8.73万亩,占昌都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8.02%。主要分布在洛隆、芒康、江达、察雅等县。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100.17万亩,占昌都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91.98%,其中评价为七等的耕地面积为15.58万亩、八等耕地面积为13.28万亩、九等耕地面积为24.90万亩、十等耕地面积为46.41万亩。

  

  图5 昌都市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该区域耕地地块较为破碎,海拔高、起伏大、坡度大,立地条件差,土壤肥力差,农田基础设施缺乏。应通过改善田间灌排条件、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坡耕地治理等措施,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六)那曲市。本次耕地质量评价包括比如、嘉黎、索县3县。总耕地面积7.53万亩,平均等级为9.70。

  那曲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较低,集中分布于八至十等。评价为八等的耕地面积为0.32万亩,占那曲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4.25%,评价为九等的耕地面积为1.63万亩,占那曲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21.65%,评价为十等的耕地面积为5.58万亩,占那曲市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74.10%。

  该区域耕地海拔高,积温低,有效土层薄,土壤生物活性弱,田间灌排设施差。应改善农田灌排条件,利用牧区牲畜粪肥多的优势,全面提升耕地有机质含量,优化土壤理化性状,提升耕地质量水平。

  

  图6 那曲市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七)阿里地区。本次耕地质量评价包括噶尔、普兰、日土、札达4县。总耕地面积5.28万亩,平均等级为9.87。

  阿里地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为全区最低,集中分布于九、十两等。评价为九等的耕地面积为0.71万亩,占阿里地区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13.45%,评价为十等的耕地面积为4.57万亩,占阿里地区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86.55%。

  该区域耕地海拔高、积温低,且土层较薄、土壤贫瘠、障碍因素明显,田间设施不配套。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牧结合相互促进,实施有机质提升工程,优化土壤理化性状,提升耕地质量水平。

  

  图7 阿里地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bmdt/202007/t20200715_162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