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我州连续开展珠江禁渔的第10年。今年以来,全州共出动执法车辆147辆次,执法人员619人次,宣传车船137辆次,发放宣传资料8648份,印发禁渔通告10个,粘贴标语178条,电视电台报道27次,新媒体平台宣传3次,报纸刊登文章1篇。查处案件19件(其中:电鱼7件、毒鱼1件、非法捕捞11件),没收违法渔获物52公斤,取缔违禁渔具撒网 3张长8米、地笼200个长2020米、刺网 2张长60米,没收电捕渔具8套,行政处罚案件7件,行政处罚12人次,罚款0.105万元。 珠江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禁止除特许捕捞外的一切捕捞活动。禁渔期间,全州各有关县市和乡镇共印发珠江禁渔通告10个,召开禁渔工作会议15次,深入城镇人员集居区、车站、市场、相关乡镇、沿江村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了良好氛围。石屏、建水、个旧、开远、蒙自、弥勒、泸西等县市从保护珠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珠江渔业可持续发展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珠江禁渔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禁渔期间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珠江禁渔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推动了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理念深入人心,珠江禁渔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广大群众禁渔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撰稿:红河州渔业管理站 黄雄健;审核:陶剑锋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news14391/20200716/70582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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