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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0-07-28 来源: 作者: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主汛期,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灾害防范形势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厅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本行业本领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2020年7月底,组织指导开展农村宅基地、农业灌排设施、农业园区、大棚、畜棚圈舍等关键部位的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特区)开展农业生产干旱灾害风险普查。

二、普查工作和内容

(一)灾害风险分类

1.洪涝灾害风险:指因降雨、溃坝(堤)、风暴潮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

2.地质灾害风险: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风险。

3.风雹灾害风险:指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雷电等所造成的灾害,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风险。

4.地震灾害风险:指由地震引起的强烈地面振动及伴生的地面裂缝和变形,使各类建(构)筑物倒塌和损坏,设备和设施损坏,交通、通信中断和其他生命线工程设施等被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瘟疫、有毒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场地破坏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功能破坏的灾害风险。

(二)普查内容

1.农村宅基地:重点普查农村宅基地是否符合河道防洪泄洪安全距离、是否位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域。

2.农业灌排设施:重点普查田间灌排沟渠。

3.农业园区、大棚:重点普查园区内排水沟、大棚等生产设施抗风雹、洪灾等自然灾害能力情况,地质灾害点界线标识及相关防护措施,是否存在生产工程性缺水等。

4.畜棚圈舍:重点普查畜禽圈舍和饲料库房基础、墙体等是否有出现裂缝(如为钢架大棚结构的圈舍,排查钢架焊接处有无裂纹,钢架有无变形),养殖场排洪沟是否畅通,堡坎是否完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实行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对一”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完成工作任务。要深入分析本系统自然灾害防治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普查方案,切实组织好大普查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名单于7月24日前上报)。

(二)依法依规普查

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普查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关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要求,深入扎实、细致严谨、依法依规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真正把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各项任务。

(三)推进成果应用

要系统性地将大普查工作成果转化为风险防控措施,要把大普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巩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宣传

要深入宣传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到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中来,切实发挥农民群众的强大力量。要扎实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我厅反映工作情况、介绍工作经验。

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每周四前将本周大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表(见附件1和附件2)书面(盖章扫描)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并于2020年8月10日前上报大普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代振江;电话:0851-85283890;邮箱:7921284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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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风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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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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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007/t20200723_61692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