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现就《关于公开遴选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个人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农业农村厅反映(电子邮箱:675600131@qq.com)。
附件:《关于公开遴选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6日
关于公开遴选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55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施集中脱产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遴选名额
承担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的机构不超过3个。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院校、科研单位,具有较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及良好的食宿条件,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四)具有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五)愿意在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
2.培训方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3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四、申报时间
2020年7月 日至7月 日。
五、遴选程序
1.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评审。由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省农业农村厅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
附件: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参考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
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提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参考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资质条件 | 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农业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培训资质(培训、推广职能),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没;有良好的食宿条件;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业教师,授课老师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40分 |
2 | 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合理、实际;观摩(实训)基地选择合理、实际;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紧扣农业前沿和热点问题,课程设置涵盖农业农村政策、农业重大技术、农业生态资源等内容;授课老师安排有行业权威专家。 | 40分 |
3 | 保障措施 | 具有培训全过程安全应急保障措施;具有充足的工作人员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 20分 |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0/7/6/c9eaefca509b4b5e951dafbe0ade83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