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抓好我市农业领域非法集资信访维稳和排查清理工作,摸清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情况,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经股、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农业执法大队、经作站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农业领域涉及非法集资排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深入。 二是加强宣传,净化市场。为促进种养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标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明确了监管措施,提示社会风险,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要求各合作社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监督约束。排查活动期间,全市农业系统开展活动场次136次,参与群众9402人次,发放宣传单11719份,互动宣传覆盖人数13520人次。 三是排查风险,治理源头。多次组织开展对种养殖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法集资的排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实地调查、查阅银行对账单、业务合同、财务账簿、组织专项审计等形式,切实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情况,对有苗头风险做到及时发现,尽快处理。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和监测预警。加强与处置非法集资办、银监、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财政、信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沟通协调制度,加强监督,消除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担负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辖区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0/7/28/eb767d1a5eee44a1bc0abc972d9b2a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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