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沿海借名登记海洋渔船实现全面清零。借名登记渔船,其船舶登记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船籍港与靠泊港相分离,影响渔船管理秩序,具有较大安全隐患。为防范化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今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明确一个清零目标、建立一份渔船清单、绘制一张流程图谱、统一一项整治标准”的借名登记渔船清理整治工作机制,不断压实地方管理责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现了“过户清理一批、减船转产一批、规范使用一批”的清理目标。全市共清理借名登记渔船167艘,其中省内借名登记渔船112艘,省外借名登记渔船55艘。一是坚持系统治理,致力于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等形式解决清理过程中的共性疑难问题,化解了因养殖渔船过户审批手续众多、渔船网证不符、船证不符等难以过户的现实矛盾;二是坚持分类施策,针对跨省借名登记渔船,规范渔船租赁行为,引导渔民收回自用,并协调解决渔船领取国家补助未满5年、持证人户籍与船籍港不一致、渔船先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多个个性疑难问题;三是坚持长效监管,市农业农村局着眼长远,出台海洋渔船管理重点环节工作规范,对全市渔船购置过户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扫清障碍、打开通道,净化渔船购置过户交易环境。 借名登记渔船清理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决策部署的务实之举,是推进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彰显了捍卫渔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坚定决心。我市借名登记渔船全面清零,进一步打通了渔船交易堵点,理顺了渔船权属关系,健全了海洋渔船安全治理体系,提升了渔船治理能力,有助于促进我市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海洋渔业本质安全水平。(撰稿人:张玉荣)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dt/content/21bb84ae-9c52-4eff-b024-1662973a16e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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