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讯

TOP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7-28 来源: 作者: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 号)要求,我厅对 2019 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纳,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 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民意调查对我厅反映的主要意见建议

  2019年度民意调查对我厅提出的意见建议共47条。其中,热点难点工作的意见建议13条,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12条,有业务往来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5条,本系统干部职工评议16条,领导评价1条。

  二、我厅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热点难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1.?百色市有关人员提出的“大力打造百色芒果特色品牌,增强栽培技术标准化,到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新疆地区大力宣传推广”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在“广西好嘢”农业品牌总框架下,继续支持“百色芒果”品牌做强做大;支持“百色芒果”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进行品牌推介;支持“百色芒果”继续登陆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新媒体矩阵等传媒,提高影响力。二是联合百色市,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开展“百色芒果”品牌宣传推介活动;依托北京、上海农产品品牌展示中心,力争年内举办1—2场“百色芒果”品牌推介活动。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

  2.田东县林逢镇林驮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派技术人员到田东县林逢镇林驮村那王屯指导农户芒果树病虫害问题处理方法”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6月底前派出调研组,了解田东县林逢镇林驮村那王屯群众对芒果病虫害防控的需求;7月底前针对群众的诉求,选择好授课老师;9月底前抓住最佳的授课时间,把芒果病虫害防控的知识要点传授给群众。

  整改期限:2020年9月30日。

  责任单位: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

  3.?相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加强对广西区各地区农民职业技术培训,以课堂和到示范基地相结合形式。根据各地区特色产品的产前规化,产中病虫防范,产后销售指导制定相应的培训时间、次数”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支出力度,落实培训资金8400万元。二是在111个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培训2万人以上。三是自治区本级组织开展广西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培养,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2020年新增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200人、农业经理人300人。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科教教育处,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4.?钦州市灵山县有关人员提出的“目前钦州灵山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奖励为500万元,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高到800—1000万元”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在目前奖励500万元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二是加大对灵山县荔枝、灵山奶水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大特优区创建力度,扎实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品牌创建等方面工作,积极争取列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秀项目,争取财政奖励补助。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计划财务处。

  5.贵港市桂平市下湾镇有关人员提出的“贵港市桂平市下湾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1年2次组织桂平市各个乡镇的特色农产品创建区营业主体的老板,到南宁市、玉林市、柳州市等区内特色农产品创建工作做的比较好的地区,开展互相沟通学习创建品牌策划方面工作的活动”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品牌创建培训。2020年我厅拟采取视频培训等方式举办全区“广西好嘢”农业品牌创建培训班,面向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交流学习全国农业品牌创建经验。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督促贵港市、桂平市进一步加大辖区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培训力度,并积极组织赴周边市县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6.贺州市昭平县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能一年1—2次到贺州市昭平县指导昭平茶叶品牌创建工作,把昭平茶叶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从区级指导升级为国家级”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力争每个特优区实地走访1—2次。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昭平茶特优区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大特优区创建力度,支持在绿色食品认证、农业品牌创建、品牌联合体打造、发展市场新业态、建立农户利益二次分配机制等5个重点环节开展创建,为创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奠定坚实基础。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乡村产业发展处。

  7.?柳州市柳江区有关人员提出的“柳州市柳江区的茨菇、沙糖桔、莲藕等农副产品销售难,区里没有农副产品深加工工厂,所以农副产品没有得到深加工后再销售,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能尽快在柳江区百朋镇建一个农副产品深加工工厂,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将组织专家组深入柳江区开展茨菇、莲藕、砂糖桔等果蔬生产及建立深加工厂调研,撰写建立柳江区果蔬深加工厂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等问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引进加工企业解决产品销售问题。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8.资源县有关人员提出的“资源县各地区存在没有经费项目难实施问题,希望自治区农业厅多下到基础指导项目的实施,解决经费问题”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加强对资源县的项目实施指导和工作调研,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指导资源县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计划财务处。

  9.防城港上思县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农业农村厅加大防城港上思县对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资金投入”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目前,列入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项目的县区,自治区财政补助的项目经费约500万元。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自治区财政争取进一步加大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财政补助力度。同时,加大对上思香糯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大特优区创建力度,扎实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品牌创建等方面工作,积极争取列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秀项目,争取财政奖励补助。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计划财务处。

  10.百色市田阳县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百色市田阳县的特色农产品创建工作投入2—3千万元的资金,能通过媒体多宣传田阳县的特色农产品”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目前,列入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项目的县区,自治区财政补助的项目经费约500万元。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自治区财政争取进一步加大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财政补助力度。加大对田阳百色番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大特优区创建力度,扎实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品牌创建等方面工作,积极争取列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秀项目,争取财政奖励补助。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计划财务处。

  11.相关人员提出的“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扶持力度,按照产业链模式来扶持,如:销售、电商平台、加工、物流等方面”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自治区特优区资金重点支持绿色食品认证、农业品牌创建、品牌联合体打造、发展市场新业态、建立农户利益二次分配机制等5个重点环节创建工作。我厅将根据工作要求,指导有关县区整合不少于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各类财政资金,用于进一步扶持特优区做强做大。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12.相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农业农村厅多关心基层农技人员的工作”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2020年我厅将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9615万元,支持82个县(市、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基层农技人员的发展。要求项目县(市、区)组织不少于1/3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素质能力;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同时,对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给予一定的技术服务补助。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13.相关人员提出的“希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到各基础地区进行种养技术方面的指导,服务基础”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和厅属单位,深入基层开展农业生产调研,掌握全区各时段农业生产的技术需求,并组织工作队、技术指导专家组,深入一线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二是根据今年的培训计划,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如网络培训、现场办班、田间地头现场技术指导、热线电话咨询等,在做好基层业务干部和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的技术人员培训的同时,尽可能安排种养生产基地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如无法安排,我们将加强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联系,利用各种渠道,创造条件进行培训。三是抽选经验丰富的养殖、疫病防控、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7个专家服务团队,实行分组包干常年服务,全覆盖在全区14个市开展生猪恢复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宣传和指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扶持生猪生产有关政策,帮助养殖场户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饲养管理水平;组织编印发放《生猪安全高效养殖技术手册》,将实用技术送到养殖户手上。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

  (二)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收集的意见建议。

  1.天等县盛典村、把孔村、连加村有关人员提出的“2020年扶贫攻坚一年,希望在自治区、市、县扶贫工作队撤走之前,加强对天等县盛典村、把孔村、连加村排污、道路拓宽,太能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把村集体经济真正的扶持起来,加大在化肥、种子、水利设施方面的投入”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将责成驻村第一书记主动与天等县扶贫办、农业局、天等镇政府等部门沟通,尽快完善各村排污、道路、太阳能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及时上报县里审批,争取得到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对盛典村、把孔村、连加村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2.天等县都康乡把孔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区农业农村厅拿给天等县都康乡把孔村下孔屯的肥料是红鹰牌复合肥6+1,这种肥料拿来太多,希望能拿红鹰牌复合肥颗粒,而且在施肥前10天左右拿来”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把孔村目前实施千亩富硒水稻种植示范项目,为确保水稻品质和绿色高产,项目配套采购施用绿色环保的"6+1"生物有机肥而不是传统的无机肥,部分群众传统上使用无机复混肥,容易引起土地板结,地力弱化,造成产品品质低。下一步,我厅将责成驻村第一书记大力加强宣传,转变群众施肥观念。同时,针对肥料采购受资金下达时间和政府采购程序影响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尽快采购并发放化肥。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3.天等县都康乡把孔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天等县都康乡把孔村孔一屯田间道路只做了两头,中间没有做好,水沟也是只做两头剩中间,水都流到旁边的田里,种的农作物都挨水淹了”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孔一屯实施的所有项目都是通过征求群众意见,村两委开会通过并对外公示,再报上级审定实施的。实施过程有公示、监管和验收。对于尚未完善的部分田间道路和水利设施,我厅将责成驻村第一书记通过村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尽快建设完善。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4.黎亮布扫屯有关人员提出的“2019年黎亮布扫屯已经给上级打过报告了,现在屯里还是泥路,出入不方便,还有水池的饮用水也不够用,希望再建一个大一点的水池,再有就是灌溉水方面的水利设施,希望政府投入资金,主要加强这三方面的建设”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对修路一事,黎亮村“两委”收到报告后已第一时间将该道路硬化项目向上级汇报,目前收到的答复是因该道路不是通屯主要干道,项目安排需要适当延缓。对水利设施一事,黎亮村“两委”已向县水利、扶贫等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因布扫屯人饮提升工程属于提升类工程项目,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紧要时期,扶贫资金优先倾斜给其他条件更艰苦地区,故项目需要适当延缓。下一步,我厅将责成驻村第一书记与黎亮村“两委”对接,继续关注跟踪推进村民反映的上述问题,争取尽快修建完善相关设施。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5.?崇左市天等县小山乡小山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崇左市天等县小山乡小山村希望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安装路灯情况,现在每隔差不多100米才有一盏路灯且灯光较暗,希望加装路灯”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天等县小山乡小山村不是我厅定点帮扶村,我厅将把此情况向相关厅局反馈。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

  6.?崇左市天等县小山乡小山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崇左市天等县小山乡小山村希望二级路穿过乡镇,路上行人多,大货车经过时车速快,希望加减速带减少安全隐患”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天等县小山乡小山村不是我厅定点帮扶村,我厅将把此情况向相关厅局反馈。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

  7.?天等县天等镇盛典村有关人员提出的“来宾市天等县天等镇盛典村,农业局原来说要做蚕房,后来各种理由推脱又不做,希望能兑现承诺”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收到村民的反映后,我厅直属单位蚕业站立即成立工作组赴天等县盛典村进行调查核实。自脱贫攻坚战以来,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在盛典村主持建设的农业项目达16个,其中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准蚕房2座,桑园道路3条共2.5千米。计划建设标准蚕房3座各700平方米(当力屯、龙洞屯、东明屯),目前已经完成设计及预算编制,计划于7月份开工建设并于10月份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盛典村蚕农主要分布的5个村屯将实现“屯屯通桑园路,户户有大蚕房”的预期目标,也将使得盛典村的标准蚕房数量及桑园道路公里数居于全县首位。天等县农业农村局也表示,将尽快督促施工方入场作业,按时按质完成盛典村标准蚕房建设,并在村屯宣传公开栏定期公布施工进度,避免群众产生误解。下一步,我厅将跟进检查落实此事。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

  8.天等县福新镇理进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天等县福新镇理进村步进屯这里没修有农田水利每年都是靠抽水机进行灌溉耕种的,其它小屯都修有,步进屯是大屯都没有农田水利,希望在2020把农田水利修好”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目前理进村“两委”已向上级部门争取并获批了相关农田水利项目,项目目前正在施工中,争取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下一步,我厅将跟进检查落实此事。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9.步进屯有关人员提出的“步进屯屯长宁永中想带领几个贫困户在山岭开办养鸡场,但是进山路不通已经向当地乡村部门申请修路,一年多了也没有见批下来,希望能在2020修通路把养鸡场搞起来”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步进屯不是我厅定点帮扶村,我厅将把此情况向相关厅局反馈。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

  10.崇左市天等县福新镇理进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崇左市天等县福新镇理进村,希望每个村、屯统一种植同一个品种,带动农民经济”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将责成驻村第一书记与福新镇政府、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对接沟通,结合理进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助推农民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11.崇左市天等县福新镇理进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崇左市天等县福新镇理进村新屯农山村民希望指导中药材砂仁技术。最好在每年4月份10天来一次,主要是指导用什么方式多挂出果,希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解决”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将在砂仁生产关键期,组织派出中药材专家和技术人员实地指导,开展田头技术培训。举办砂仁生产技术培训班,讲解品种优化,田间管理,采收加工技术等内容,发放相关技术材料。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

  12.崇左市天等县福新镇理进村有关人员提出的“崇左市天等县福新镇理进村合外屯,屯道路有一半没有硬化,灌溉渠道没有修,希望硬化好修好”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据了解,理进村“两委”2019年已向天等县乡村办争取资金并修建了合外屯部分硬化道路;由于受资金限制,道路硬化将分步推进。下一步,我厅将责成驻村第一书记加强与村“两委”对接,继续努力向县乡村办、水利局汇报争取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建设完善道路和灌溉水渠。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三)有业务往来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

  1.南宁市兴宁区有关人员提出的“做好部门配合工作,尽量提供便利”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科学做好分工,将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关单位;二是做好沟通协调,将多部门、多单位共同推进的工作进一步分解落实,积极为区直部门提供便利。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农办秘书处、农办综合处、厅绩效办。

  2.南宁市青秀区有关人员提出的“如自治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并不涉及一些部门职责,经协调沟通仍不同意调整成员单位。希望能根据实事求是分工”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2018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并要求省级政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由于此项工作属于首次开展,因此在拟定我区方案时主要参照国家的方案设置,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也完全参照国家方案来确定,经由我厅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共同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今后,在制定类似工作方案时,我们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既要严格按上级方案要求进行设计,也要充分考虑我区实际。相关单位如对纳入成员单位有异议,可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修改申请,自治区清理办接到政府同意批复后,将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名单。

  整改期限:2020年11月10日。

  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厅办公室。

  3.南宁市青秀区有关人员提出的“大力提升我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化水平”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将加快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派出多个专家组现场检查指导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同时,继续实施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等项目,开展自治区级农业农头企业认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提档升级。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4.南宁市青秀区有关人员提出的“秸杆综合利用实际效果不佳”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抓好青秀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安排自治区级专项资金150万元,支持青秀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指导青秀区围绕年度项目建设,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秸秆收贮加工和综合利用模式长效机制;组织力量对青秀区项目建设进行实地督查和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督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青秀区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指导青秀区做好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指导青秀区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科学布局建设集打捆压块、储存运输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秸秆收储网络体系;指导青秀区积极培育秸秆收储组织,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点,扶持建设完备的收储站点网络体系;指导青秀区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现状和收集运输半径,引导秸秆收储站点与种植户(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三是指导青秀区抓好秸秆“五化”利用。指导青秀区按照秸秆肥料化为主、饲料化和基料化为辅的思路,推进秸秆“五化”利用。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推行与秸秆机械还田相适应的耕作方式,推广应用水稻秸秆机械粉碎旋耕混埋还田技术,提高水稻秸秆机械还田率;以秸秆饲料化加工为重点,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提高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加工能力和水平;以秸秆基料化资源利用为重点,扶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拓展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方式,发展食用菌产业,生产育苗基质、栽培基质等,延长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产业链。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5.南宁市青秀区有关人员提出的“注意文件办理时限”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收文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都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收文工作;要求各单位收文人员及时将个人信息报送厅办公室,并加入收文员微信群。二是明确办文流程,以“办公室大协调、处室小协调”为原则,各单位收到承办的文件后,根据领导(厅领导、厅办领导)的签批要求,按时办理。三是简化文件办理,对一些具有针对性、临时性的文件,厅办公室收文同志直接办理后,请各处室自行办理;如需厅领导审示,可在文件办理过程中直接向厅领导汇报。四是严格办理时限,各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安排人员办理;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答复的,及时与来文单位联系,征得来文单位同意后尽快办理。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农办秘书处。

  (四)本系统干部职工评议的意见建议。

  1.梧州市万秀区有关人员提出的“保持对市、县两级的指导力度”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上半年,我厅由厅领导带队,组织15个调研指导组到各地开展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集中调研指导工作。7月初,我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改革集成试点指导活动的通知》,在自治区成立面上政策指导组和挂市指导组,设区市成立挂县指导组,县(市、区)成立驻村挂点工作组,加强对市县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等工作的指导。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

  2.百色市田东县有关人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一直重视现代畜牧业发展。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投资9000万元,拟支持144个大型生猪项目。自治本级预算稳定生猪项目10000万元,已划拨到85个县;安排1000万元,在10个项目县(市、区)实施牛羊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场项目;安排2100万元,在7个项目县(市、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已成功申报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广西三黄鸡产业集群”已获批,中央资金10000万元即将下达,用于南宁、玉林两市优质三黄鸡特色产业示范区建设。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畜牧与饲料处。

  3.?百色市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单位多下基层指导工作”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上半年,我厅由厅领导带队,组织15个调研指导组到各地开展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集中调研指导工作。7月初,我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改革集成试点指导活动的通知》,在自治区成立面上政策指导组和挂市指导组,设区市成立挂县指导组,县(市、区)成立驻村挂点工作组,加强对市县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等工作的指导。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

  4.桂林市阳朔县有关人员提出的“多组织基层干部开展技术培训”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今年计划举办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化、市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等多个重点专题培训班;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业也将结合业务工作需要举办各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市县分管农业农村的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业务骨干等,着力提升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

  5.桂林市雁山区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及机构改革后,新增加职责业务培训;希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多派专家到基层实地指导;希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协调自治区编制办公室解决基层新增加职责工作人员编制问题”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对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问题,今年我厅计划举办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化、市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等多个重点专题培训班;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业将结合业务工作需要举办各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市县分管农业农村的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业务骨干等。对深入基层指导问题,今年将结合各地特色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农业复工复产的需要,组织更多业务部门、专业技术单位和农业技术专家深入全区各地指导农业农村工作开展。对增加基层农业系统新增加职责人员编制的问题,我厅将根据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择机向自治区编办汇报沟通。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人事处。

  6.崇左市江州区有关人员提出的“非洲猪瘟前期防控指导不到位,2020年下达到地方的生猪生产任务重,难以完成;广西作为民族自治区,作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出台更加宽松的养殖优惠政策,解决当前农村无地养殖的突出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提高生活质量”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对非洲猪瘟指导问题,我厅派出指导组赴崇左市江州区实地调研指导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帮助当地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堵塞防控漏洞;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通知》,有针对性指导全区各地在新形势新问题下进一步加强防控。对出台养殖优惠政策问题,我厅将落实生态环保政策,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规范调整工作;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为鲜活农产品运输通道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落实信贷支持政策,为生猪养殖户筹措发展资金;落实政策性保险政策,下达育肥猪保费补贴,提高养殖户抗风险能力;落实农业担保政策,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纳入农业信贷担保支持范围;落实养殖用地政策,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的上限,简化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落实使用林地政策,明确生猪养殖项目使用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确定的“宜林地”的,按不改变林地用途使用,不用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饲料粉碎机等畜牧机械给予补贴。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兽医处、畜牧与饲料处。

  7.百色市右江区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加强对市、县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或考察调研等”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今年计划举办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化等多个重点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市县分管农业农村的领导,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8.?桂林市临桂区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邮政快递物流方面能提速更快,更好与其他快递公司开展业务竞争。在发挥对接基层农村物流及信息传送方面增加营业网点及工作人员,为服务三农建设和乡村振兴贡献更大力量”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有关“邮政快递物流”内容不属于我厅职能,我厅将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馈。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

  9.南宁市青秀区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分配下达任务前增加征求意见的环节会更科学合理。品牌设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持续抓,坚持抓,上下联动一起抓,建议自治区层面可以统筹全区的资源优势。推2—3个产品品牌持续推三年,打造全国叫得响的‘桂字’品牌。比如,桂茶(茉莉花茶)桂柑(沙糖桔、沃柑)等”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对任务下达前增加征求意见环节问题,我厅将通过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上刊登、召开论证会、发文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农产品品牌建设问题,我厅将以高端农产品品牌为目标,大力打造“广西好嘢”农业品牌;建立广西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坚持以绿色食品为产品最低质量标准,面向公众集中持续发布农业品牌;积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一批“广西第一,中国有名,世界有影响力”的特色农业品牌;整合全区农业品牌资源,讲好“广西好嘢”农业品牌故事;推动“广西好嘢”农业品牌登陆央视,“壮美广西 生态农业”品牌形象深入人心;整合三农网及腾迅等31家新媒体资源,建立广西农业品牌宣传新媒体矩阵。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10.?钦州市有关人员提出的“加大对自创园自选项目的扶持力度”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将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执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改革,支持市县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指导性任务资金用于自选项目建设,形成政策合力。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计划财务处。

  11.钦州市灵山县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多帮助县、镇两级农村农业农村部门解决自身建设,履职和开展工作中的困难。(如工作经费上的困难)”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要求,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地方建设等属于地方事权的事项应通过地方财政予以保障。我厅将适时呼吁财政部门加大对财力薄弱区域转移支付力度。同时,指导灵山县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计划财务处。

  12.河池市南丹县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多开展指导性工作”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上半年,我厅由厅领导带队,组织15个调研指导组到各地开展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集中调研指导工作。下一步我厅将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改革集成试点指导活动的通知》,在自治区成立面上政策指导组和挂市指导组,设区市成立挂县指导组,县(市、区)成立驻村挂点工作组,切实加强对市县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等工作的指导。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

  13.?南宁市西乡塘区有关人员提出的“对电话咨询有关业务指导工作,工作人员态度冷淡,不够热情,建议改进,做到热情服务指导”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推进文明岗位建设,加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热情服务基层,尽可能避免待人接物“态度冷淡”问题的发生。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委。

  14.桂林市荔浦市有关人员提出的“建议出台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建议完善县、乡农技推广体系,出台扶持政策,加大督导力度”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对出台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问题,目前,我厅正按照自治区领导的要求开展这方面调研,下一步将着手制定出台我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对完善县、乡农技推广体系问题,从2009年起至今,我厅每年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基层农技人员的发展。对出台扶持政策问题,2019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未来6年全区定向培养1500人乡镇农技人员,解决基层农技人员队伍“招不来、留不住、用不上”的突出问题,逐步补足乡镇农技人员和优化其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对加大督导问题,我们将结合各种调研,加强对市县相关工作的督导。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绩效办、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15.?玉林市兴业县有关人员提出的“由于机构改革后,多部门合并,一些业务不熟悉,多举办一些专题培训班和学习的业务知识的机会,让大家业务素质有所提高”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我厅今年计划举办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化、市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等多个重点专题培训班;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业将结合业务工作需要举办各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市县分管农业农村的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业务骨干等,着力提升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16.河池市天峨县有关人员提出的“上报项目(申报项目)条件的规限要充分考虑发达地区与非发达地区的差别,要有一定的差异化,确保公平,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规定不要过于死板,要给基层一定的灵活性”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对申报项目条件差异化对待问题,我厅将科学设置项目申报指南,项目评审时多考虑各方面情况,尽可能使项目涵盖更多的市县。对专项资金使用问题,我厅将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照统筹整合相关政策给予贫困县倾斜支持;指导天峨等县按照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管理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计划财务处。

  (五)领导评价收集的意见建议。

  部分领导提出的“加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力度,特别是产业扶持资金的支持力度”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今年我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实施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茶叶全产业链开发、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二是指导市县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积极帮助争取中央、自治区农业项目资金支持。三是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自主安排、统筹使用涉农资金。

  整改期限:2020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计划财务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厅整改工作。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整改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抓好整改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领导干部要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做好总结,及时报送材料。

  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总结,于2020年12月20日前登录自治区绩效办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认真填报整改情况。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57068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