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印发了《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分配与使用、补贴操作程序、补贴机具退货规定、工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范。5月3日,湖南省农机局与省财政厅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新政策,掌握新情况,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程序规范、工作高效、行为廉洁。 2015至2017年,湖南省兑现中央补贴资金28亿元,省财政拿出近3亿元对现代农机合作社购置先进适用农机具予以奖补,各市州、县级财政也对各类“短板、适地、急需”机具进行了累加补贴。三年来,补贴农机具80万台(套),撬动社会资本近200亿元投向农机行业。在购置补贴政策推动下,全省农机装备质量和覆盖面大幅提升,为推进湖南省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今年,省农机局在前三年实施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工作方案,与往年相比,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变化。 变化之一:购置补贴机具范围扩大 《方案》根据各市州农机部门的建议,第一批在2017年基础上增加了4个补贴品目,目前为49个品目。第二批还将适当补充生产急需品目,以优先保障发展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精细农业。 变化之二:购置补贴重点突出 《方案》突出了主要农产品主要生产环节主要作业机具、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急需的特色作业机具以及精准智能和种植业结构调整机具。重点补贴水稻及油菜生产、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山丘区轻简化适用机具。 变化之三:购置补贴机具资质渠道拓宽 过去,必须是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机具才可以补贴。以后,通过强制性认证机具和自愿性认证机具亦可纳入补贴范围。 变化之四:通用类机具购置补贴额度普遍适度增加 《方案》确定补贴额原则是:非通用类产品补贴额度与2017年基本一致,通用类产品补贴额度与中央最高补贴额度基本一致,所有产品补贴额度均不超过2017年补贴信息系统销售均价的30%。通用类补贴额较2017年增幅15%至20%。 变化之五:购置补贴操作信息化程度要求更高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案》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以信息化促进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便利化、规范化、阳光化。 变化之六:违规行为查处权力进一步下移 今年即将下发《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县市区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是违规行为查处的责任主体,市州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督促和协调辖区内各县市区,强化违规案件的查处。查处结果需及时书面逐级上报。推行违规行为联查联动,严惩失信违规主体,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丙力在会上表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量大、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规范操作,全力抓好政策实施,切实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兑付和结算进度。同时,加强监管,完善和强化公开公示制度,不断拓宽投诉渠道,主动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补贴落到实处。 省农机局局长王罗方表示,“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公职人员的履职戒尺,要牢记在心,真正强化责任意识,清楚明白列出监管责任,不间断不打招呼组织督查,把监管压力变成每个岗位的实际执行力。毫不留情查处企业违规,一律顶格查处干部违规,步步紧逼查处“有报不核、有案不查”行为,坚决防范并严厉查处购置补贴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红网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zcfg/zc_jd/201805/t20180508_5008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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