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对500亩以上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项目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奖补的通知》,对拟奖补的申报主体、申报要求、奖补标准和实施程序等进行了相关说明。 一、申报主体 完成500亩以上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企业、各级各类农(渔)业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涉渔单位。辖区内拥有500亩及以上连片水产养殖池塘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可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民自治组织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后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详细规划应在高级及以上职称水产养殖行业专家参与指导下,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农业行业、城市规划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规划文本符合500亩以上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详细规划编制大纲要求,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各单位详细规划应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文件要求,经各县(区)及功能板块渔业、环保、国土、水利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详细规划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公示后进入市级500亩以上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项目储备库。 三、奖补标准 对完成入库的项目,按照连片池塘空间面积划分为500-1000亩、1000亩以上-2000亩、2000亩以上-5000亩、5000亩以上-10000亩、10000亩以上-20000亩和20000亩以上6个档次,分别执行不同的奖补标准,且奖补金额不超过详细规划的实际编制费用。 四、实施程序 项目入库公示期满后,项目单位即可向县(区)渔业主管部门提交奖补申请报告,经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依序下达奖补资金。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csdt/content/b88c30cc-d7ff-4479-a36e-0abcb9a880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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