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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选购种子需要注意的问题
2020-07-28 来源: 作者:

  进入备春耕季节,市场上农作物品种逐渐多起来了,此时是选购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最佳时机。农民朋友选购农作物优良品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选择合法种子经营者。要到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有经营种子营业执照,正规、可靠、信誉好,有经济实力的种子经营单位购种,千万不可贪便宜到无证、照的非法种子摊点购买种子。否则一旦所购种子有质量问题,就不好维权。

  二、购买包装种子。《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必须加工、分级、包装,因此,要购买有包装的种子。没有包装的散装种子,容易被不良商贩掺杂做假,且事后追偿也困难,切勿图方便而吃大亏。购买包装种子时,要看包装是否破损、标签上标注的内容是否齐全。

  三、选用适宜品种。要选择购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确定的主推品种,未经审(认)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不要购买。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本地区种植的优良品种,这些品种使用安全、性能适宜,有推广价值。特别需要注意,到外地购种,包括各级农技服务组织到外地引种,不可盲目,要坚持先试验后推广的原则。此外,还要根据自己的栽培方式、地力条件、种植茬口选择对路的品种。

  四、购种时索要发票、信誉卡或购物凭证。发票上应注明购买的品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种子等级等且不得涂改。农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对不切实际、夸大其辞的种子广告和传言不要轻易相信。想种植某个品种时,应先向当地农技推广部门咨询,了解清楚后再购买。购买种子时,要向经营者索要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的说明,这些材料可印制在标签上,也可另行印制。

  五、妥善保管相关物品。种子使用后要保管好包装袋、标签、品种说明书和发票,并留下少量种子(至少1小包没打开过的)保存,直至收获后,以备出问题时用于检验和鉴定。

  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种子种植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应做好记录,保护现场和证据,及时与经营者联系或向当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待做出鉴定证明后,再按《种子法》的规定解决纠纷。

  七、学会看标签。种子标签必须要标注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如果标签内容不全,质量有可能出现难保证的问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分别加注:

  1.主要农作物种子应当加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

  2.两种以上混合种子应当标注“混合种子”字样,标明各类种子的名称及比率;

  3.药剂处理的种子应当标明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及注意事项,并根据药剂毒性附骷髅或十字骨的警示标志,标注红色“有毒”字样;

  4.转基因种子应当标注“转基因”字样、商品化生产许可批号和安全控制措施;

  5.进口种子的标签应当加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和进口种子审批文号;

  6.分装种子应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7.种子中含有杂草种子的,应加注有害杂草的种类和比率;

  8.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和“转基因”标注内容必须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或者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nykj/kycg/202004/t20200407_7026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