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现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黑土地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制单位的项目为《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黑土地保护规划》 二、工作内容 分析研判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求,规划至2030年农业农村部门黑土地保护的目标、总体思路、发展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开展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开展黑土地保护的可行性研究;开展相关工作调研。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规划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须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政府(或国家部委)发布或同意发布的规划编制任务,特别是吉林省农业农村领域的规划编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承担过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实施的农业类的规划编制或项目咨询(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企业智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规划编制组,确定规划编制负责人,并对规划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3.申报单位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书)、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或课题成果、参与规划编制的专家团队名单以及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框架等内容。 (二)规划编制负责人 1.规划编制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特别是吉林省农业农村领域相关规划编制研究(以上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规划编制负责人必须是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保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规划编制负责人必须参加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阶段性成果汇报及验收评审会,汇报规划成果。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邮寄的纸质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1.下载材料。申报单位登录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黑土地保护规划编制申报书》(以下简称《编制申报书》)。 2.填写材料。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编制申报书》,并在规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填写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未要求内容无需填写。 3.提交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应证照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按需备查。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方式,密封提交一式五份纸质《编制申报书》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信封上须注明:申报吉林省黑土地保护规划编制。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处注明“吉林省黑土地保护规划—申报单位名称”。 五、其他事项 1、公布结果。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履行遴选程序确定规划编制承接单位后,将在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2、签订协议。双方拟于2020年6月份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签订后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单位应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各项任务。 联系人:孙慧 电 话:0431—88906034 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邮箱:jlsntjs@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附件: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黑土地保护规划编制申报书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006/t20200609_7261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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