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 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项目编号:ZJHX-(2021)F商字第074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为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由镇江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并委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体承担样品检测任务(包括到现场协助执法抽样机构做好具体抽样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检测结果,为农业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承办单位应遵循具体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及时、高效地开展检测业务。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信息和文件承担保密义务,并及时交流通报工作动态。检测任务承办单位根据镇江市农业农村局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具体承担样品检测任务,并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中国境内专业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同时具备省级(或国家)计量认证资格(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资格(CATL)。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名。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jhxztb@163.com”,报名费汇至保证金账户);
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3)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提供)。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6日14:0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十楼会议室(镇江市丁卯桥路203号)。
注: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江市丁卯桥路203号
联系人:殷锡峰
联系电话:0511-88877836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5400元(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号:9902000523781540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通知。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j.zhenjiang.gov.cn/nyncj/tzgg/202112/ed35df5a46db476582630d744d130f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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