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马学玲) 记者获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并要求,坚决杜绝以保证结案率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做法。
这一决定,是在12月23日下午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作出的。当日,最高法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听取最高法研究室、审管办关于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和审判绩效考评工作运行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和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在分析全国法院整体案件质量、审判工作运行动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以及全国各级法院的要求,更好地尊重司法工作规律,尊重法官主体地位,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官办案积极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
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考核排名;
除依照法律规定保留审限内结案率等若干必要的约束性指标外,其他设定的评估指标一律作为统计分析的参考性指标,作为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的数据参考;
坚决杜绝以保证结案率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做法;
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取消本地区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完)
(原标题:最高法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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