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规

TOP

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的通知
2020-07-28 来源: 作者:

  鲁农函字〔2020〕21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推介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的函》(农产综函〔2020〕2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宣传推介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介条件及范围 

  (一)乡村特色产品。遴选推介的乡村特色产品应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鲜明的地域特色、优良的产品品质和较大的开发潜力,主要包括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产品等。其中,特色种植产品和特色养殖产品应获得地理标识、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产品应入选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特色种植产品。主要包括特色粮薯豆、油料、蔬菜、果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茶、咖啡、棉麻、林特花木等。 

  2.特色养殖产品。主要包括特色畜禽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其中,特色畜禽产品主要包括特色草食畜、猪、禽、蜂、蚕茧等,以及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特种畜禽产品等。特色水产品主要包括青、草、鳙、鲢四大家鱼之外的特色水产品,不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 

  3.特色食品。经过特殊工艺加工,具有地域特点、文化内涵、独特风味的特色食品,包括乡土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腊味、民族特色奶制品等。 

  4.特色手工产品。采用传统特色手工技艺生产的、具有地域、民族、历史和文化特色的手工艺产品,包括手工编织、刺绣、剪纸、蜡染、陶艺、雕刻等产品。 

  (二)乡村能工巧匠。遴选推介的乡村能工巧匠应是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包括铁匠、铜匠、木匠、篾匠、陶艺师、剪纸工、年画工等。手工技艺精湛。能够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传统手工技艺,代表乡土工艺的较高水平。坚守工匠精神。能够长期坚守、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发扬工匠精神,有积极的职业态度。弘扬乡土文化。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积极推动手工技艺产业化,是带动乡土文化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雁”。 

  二、遴选程序 

  (一)遴选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遴选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照推介条件,填写《乡村特色产品申报表》(附件1)或《乡村能工巧匠申报表》(附件2)。每个产品和能工巧匠需提供两张不小于5M的照片。

  (二)审核推荐。各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有关信息,择优遴选形成推荐名单,填写《乡村特色产品汇总表》《乡村能工巧匠汇总表》(附件3、附件4)。

  (三)建立名录。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进行审核,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市要结合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示范创建工作,严格遴选标准,按照《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名额分配表》安排数量,择优推荐上报。2019年已列入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目录的不再推荐。

  (二)加大扶持。县、市要创新支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省市县上下联动,为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培育能工巧匠营造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请各市于8月15日前,将市级推荐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的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照片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张同政  何强强

  联系电话:0531-67866166  0531-67866162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408室

  电子邮件:sdcyh@shandong.cn 

  

  附件:1.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名额分配表

            2.乡村特色产品申报表

            3.乡村能工巧匠申报表

            4.乡村特色产品汇总表

            5.乡村能工巧匠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fwj/cyh_2298/202007/t20200727_3175528.html